关于学会>办事机构

一、办事机构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组织管理部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公室)

(五)学术会务部

(六)科技教育部

(七)科学普及部

(八)财务科

(九)《临床检验杂志》编辑部

(十)科技(医学)咨询开发部

二、各部室主要职能

公室

一、负责医学会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医学会的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决议、规章制度、以及有关等文件的撰写,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三、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全省秘书长会议、行政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文件办理等,以及会务工作的筹备,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协助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处理与中华医学会、各省、市医学会、省卫生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学会有关联的内、外工作关系等。

五、负责医学会印章的管理和行政公文的登记、转递传阅、保管、落实等。

六、负责医学会文书和科技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工作。

七、负责外事工作,做好外宾的接待,严格执行外事纪律。

八、负责保密、安全保卫,财务后勤和电教、文印、车辆以及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种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十、协助秘书长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十一、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接待工作。

十二、承办学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一、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做好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免以及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

二、根据国家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学会职工工资调整和退职、退休、离休等工作。

三、负责学会借聘、合同、临时工等类型的职工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会全体职工的考核、考绩工作。负责二次分配方案的制定、实施。协助学会领导对劳动纪律的检查和奖罚。

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学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职务评聘、晋升工作。

六、负责学会在编、在岗人员统计和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根据学会发展规划和领导意图,提出学会行政业务交流的机构设置及各类人员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学会的党务、纪检、工会、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组织管理部

一、负责协助组织完成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相关筹备工作、会务工作中的组织与协调及有关资料整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召开组织工作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及会后资料整理和纪要撰写工作。

三、负责协助组织完成每年召开的地方医学会秘书长会议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及会后资料整理与纪要撰写工作。就组织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召开专科分会全体委员会议。

四、负责专科分会的组织联系和管理工作,完善健全各专科分会的组织机构,承担专家委托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组织完成任期届满的专科分会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完成对申请成立新建专科分会的论证、报告及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手续工作,负责完成筹备成立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负责完成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的组建、换届、登记备案工作。

八、负责对各类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服务工作。

十、负责牵头专科分会及有关人员表彰、奖励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公室)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接受当事双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部门的委托,组织专家鉴定组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

二、书面答复有关鉴定质询函件及信访。

三、协调规范有关鉴定工作程序,组织召开全省医鉴工作会议,开展对各市医学会医鉴工作的交流和指导。

四、归纳总结医鉴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安全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五、根据鉴定工作需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六、专家库的建立、培训及调整。

学术会务部

一、负责编制医学会年度学术会议计划,负责申报学术会议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及时做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二、负责组织召开全省性学术会议。包括征集会议论文、组织审稿、编印论文集、联系会议场地、争取厂家赞助、购买会议用品、发放学分证书及与会议有关的一切会务工作的安排。并负责做好学术会议的质量评估工作。

三、会议结束后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会议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另一份存档。

四、协助总会做好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征文工作。申办并承办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会议,做好会务接待工作。

五、负责筹备召开学术工作委员会会议。

六、负责筹备召开各专科分会委员会议,进行学术讨论、布置商讨分会工作。

七、负责"江苏医学奖"的评审工作和"中华医学奖"的初评、报送工作。

八、承办学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教育部

一、认真贯彻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继续医学教育已经成为医疗卫生单位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卫生技术人员增设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确立本会"十一五"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目标,编制适合广大医务人员需求的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研究和探索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和措施。

二、根据卫生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计划(讨论稿)》及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发展"十一五"计划(讨论稿),协助各专科分会制定继续教育计划。

三、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本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做好完成后的教材、有关资料,收集归档,并做好评估、总结工作。

四、负责筹备召开本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会议。

五、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人事部制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作好各专科分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和评估工作。

六、认真做好省卫生厅委托的全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认可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全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和管理工作。

七、按照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可制度"的规定,在省卫生厅规财处的领导下,继续作好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医技人员上岗培训组织管理工作。

八、认真做好省卫生厅委托的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工作,深化继续医学教育内涵,创新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拓展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为广大会员搭建继续医学教育平台,积极开展远程教育,深入开展基层继续医学教育。

九、负责组织编写继续医学教育文字和影像教材,做好校核和印刷管理工作。

十、承办常务理事会和秘书长办公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科学普及部

一、积极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倡导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方法,传播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素质。

二、制定本会医学科学普及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做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要求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协调各专科学会、各宣传媒体及联合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讲座;举办科普画廊和健康知识展板巡展;组织医学专家义诊;组织专科分会专家编印医学科普宣传手册等各项医学科普宣传活动,并做好每次活动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认真组织落实每年一次政府部门举办的"全国科技活动周暨省科普宣传周"的活动。

五、积极配合并参与政府部门及省科协举办的各项大型科普宣传活动。

六、积极与企业合作,并联合媒体在电视、电台、报刊上或以其他形式共同开展面向群众的健康知识讲座和咨询等系列活动。

七、面向基层,做好"健康教育进社区"和"健康教育进高校"活动,在社区、高校和农村开展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医学会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面对面服务。

八、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地积极推进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医学科普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弘扬科学思想,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水平。

财务科

一、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负责医学会的财务工作。

二、负责单位的预、决算及财务分析的编制和上报。

三、对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进行全过程的运作和监督。

四、按照省财政厅的指示,对纳入国库系统操作的资金进行管理。及执行电算化管理制度。

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六、根据单位部门核算的要求,进行统计工作及提供数据资料,供领导参考和决策。

七、协助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八、配合各部门学术会议及业务活动,做好资金结算和一些会务工作。

九、及时清理往来帐,做好票据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十、按规定执行内审及内控制度。

十一.、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事项。

临床检验杂志编辑部

一、编辑、出版临床检验杂志。

二、为各医疗单位及医学院校提供医学论文写作、投稿的咨询和指导。

三、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

四、杂志的发行、广告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医学)咨询开发部

一、负责编制本会科技咨询开局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做好本部门的工作总结,促进医药卫生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负责科技成果的开发和应用,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改造以及为医药科研、生产单位的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评估服务。

三、负责科技中介和咨询服务,各种专项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等推广工作。

四、负责组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药上市前的临床再验证工作。

五、负责筹备召开咨询工作委员会的会议。

六、负责组织开展中华医学会"重点推广工程"项目。组织推广卫生部十年百项科技成果。

七、负责组织健康咨询、大型义诊活动。

八、做好每项活动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