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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 来源:科技教育部 作者:

各单位会员、各专科分会:

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修订)》(苏科协发〔2023〕116号)和省科协2026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我会继续开展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26年,省医学会拟评选10人予以资助,资助对象纳入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培养时间为2年。资助对象限临床医师及医技人员,每人资助2万元人民币。鼓励资助对象工作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二)具有中国国籍,在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发表SCI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基金项目(不含社会组织资助的项目)的申报人优先推荐;

(四)在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委员会、学组)任职的申报人优先推荐;

(五)须为江苏省医学会专科会员,积极参加省医学会主办的学术活动,近三年在学术活动中踊跃投稿并有口头报告的申报人优先推荐;

(六)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三、申报推荐程序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评选推荐,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由2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其所在工作单位要对申报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集体研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登录填报系统http:/kxsb.jskx.org.cn/dec,自行注册,申报类型选择省级学会资金资助,申报渠道选择江苏省医学会,在线填报《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

(三)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申报人;

(四)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7日后,报省科协审核;

(五)我会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合同书,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四、后续管理要求

(一)建立联系机制。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应指定联络人,与我会建立联系,及时反馈托举情况。

(二)接受中期检查。托举期内,我会将择期组织一次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周期中期),资助对象应按要求提交中期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包括合同约定目标完成情况、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学术交流参与情况、经费使用明细、存在问题及后续计划等。具体时间、形式及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三)规范经费使用。资助经费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使用,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我会将适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期满结项验收。托举期满后,资助对象应按省科协统一部署,填写总结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我会。经我会评估、省科协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项证书。

(五)监督与整改。我会将对资助对象的培养进展、经费使用和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必要监督。对托举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偏离合同目标的资助对象,我会将及时沟通、协助研判,给予相应指导帮助。对存在材料不实、经费违规使用或重大科研失信等严重情形的,将视情要求整改,并报省科协按规定处理。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申报人在线下载打印签字盖章页,经本人签字、同行专家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1份PDF文件(非图片格式)进行上传。同时,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盖章版)。其他佐证材料应传尽传。所有扫描文件的原件寄送医学会科教部。

网络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0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填报的电子材料一经确认提交,不能更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省医学会科教部,高峰;

电话:(025)83620690、13851866565;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



江苏省医学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