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儿科医师的科研学术能力,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临床转化和创新,江苏省医学会将设立儿科医学第二期科研专项资金项目,提供为期 2年的专项资金资助。现进行项目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资质和条件
1、投标单位应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江苏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2、项目申报者为医疗机构中从事儿科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熟悉儿科领域国内外学术进展及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基础、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面上项目申报者要求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报者要求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组成员、投标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伦理安全、技术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安全性等负责。
4、项目申报者需获得单位授权(申报书封面和有关处盖单位 公章)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
5、项目申请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6、申请获批后,项目申报者须向申报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与江苏省医学会签署资助协议,并配合江苏省医学会进行项目管理。
7、每个单位同一类别限报一项
8、已获得第一期科研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的申报者不得申报。
9、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10、其他事项以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研究方向与课题类型
(一)研究方向
儿科学新技术、新方法等临床应用研究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额
1、重点项目2项,5万/项
2、面上项目10项,2万/项
3、青年项目10项,1万/项
三、程序和要求
(一)招标时间安排
1.标书发布:2023年10月13日在江苏省医学会网站发布招标通知 。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24:00,过期不再受理。
(二)标书制作
1.项目申报者请下载并填写本通知附件(《江苏省医学会儿科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下称“申请书”)
2.项目申报者须向江苏省医学会邮箱(cmajsedu@vip.163.com)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者所在单位通过的项目伦理安全审查批件各一份,并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项目伦理安全审查批件各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完全一致。
(三)立项与管理
1.项目立项。投标项目须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与江苏省医学会签订立项协议。
2.经费管理。立项后由江苏省医学会打款至医院科研账户(特殊情况需附说明),首次打款50%资金。项目通过结项答辩和经费审查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资金。经费使用依据江苏省医学会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管理。研究起止时间:按立项合同为准。具体要求按照江苏省医学会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四)结题考核
1.对照课题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基本完成合同研究内容。
2.论文指标: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SCI 或中华级论文;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要求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3.成果评审:结项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方予结项。
3.经费审计:资助经费使用符合江苏省医学会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42 号江苏省医学会313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人:李楠 025-8362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