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检验人员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江苏省医学会设立检验医学科研项目,提供为期 2 年的专项资金资助。现进行项目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1、投标人(下称“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江苏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2、项目申请人为医疗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检验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在职人员,1982 年 1 月 1 日(含) 以后出生,且未主持过国家级基金项目。熟悉检验领域有关方面国内外学术进展及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基础、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项目组成员、投标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伦理安全、技术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安全性等负责。
4、项目申请人需获得单位授权(申报书封面和有关处盖单位 公章)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
5、项目申请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6、申请中标后,项目申请人须向申报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与江苏省医学会签署资助协议,并配合江苏省医学会进行项目管理。
7、每个单位同一类别限报一项。
8、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9、其他事项以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研究方向与课题类型
(一)研究方向
1、检验医学新技术、新方法及临床应用研究,鼓励免疫学检验新技术、新方法、新指标的临床应用研究。
2、基层医疗单位资助率不低于10%。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额
1、重点课题5项,资助4万元/项。
评审结论认为科研选题有一定创新性,设计科学合理,通过初步临床研究可发展为具有临床医学价值的课题。
2、创新项目10项,资助2万元/项。
评审结论认为科研思路清晰,方案写作规范严谨,值得鼓励且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价值。
三、程序和要求
(一)招标时间安排
1.标书发布:2022年9月28日在江苏省医学会网站发布招标通知 。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24:00,过期不再受理。
(二)标书制作
1.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本通知附件(《江苏省医学会检验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下称“申请书”)
2.投标者须向江苏省医学会邮箱(cmajsedu@vip.163.com)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通过的项目伦理安全审查批件各一份,并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项目伦理安全审查批件各一式10份(原件1份,复印件 9 份)。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完全一致。
(三)立项与管理
1.项目立项。投标项目须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与江苏省医学会签订立项协议。
2.经费管理。立项后由江苏省医学会打款至医院科研账户(特殊情况需附说明),首次打款50%资金。项目通过结项答辩和经费审查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资金。经费使用依据江苏省医学会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管理。研究起止时间:按立项合同为准。具体要求按照江苏省医学会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四)结题考核
1.论文指标: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 1篇与项目相关的 SCI 或中华级论文;创新项目要求至少发表 1 篇与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2.成果评审:结项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方予结项。
经费审计:资助经费使用符合江苏省医学会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42 号江苏省医学会313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人:李楠 025-83620679、15105192983
郑冬梅1305765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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