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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21595次 来源:科技教育部 作者: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国卫规划建装便函〔202117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77号)的精神,我会将于20211127日组织实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所报考的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报考医师类专业。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1126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1

CT医师

12

CT技师

21

MRI医师

22

MRI技师

24

乳腺技师

31

PRK/LASIK医师

32

PRK/LASIK技师

41

LA医师

42

{LA、(X刀、γ刀)}技师

43

{LA、(X刀、γ刀)}物理师

51

CDFI医师

52

CDFI技师

61

X刀、γ刀医师

72

DSA技师

81

核医学医师

82

核医学技师

83

核医学物理师

84

核医学化学师

二、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者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直接报名,提交所有报名信息及合格的电子照片后,方为网上报名成功。每人只可选报一种考评专业,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解放军系统报名者网上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医院名称。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报名表》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报名表还需经考生本人签字。2)《工作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包含封面,全本复印)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包含姓名、单位及技术职称页面)6)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于1020-1026(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过期不予受理)集中送至江苏省医学会(南京市中央路42号,医学会楼五楼511会议室),现场进行报考人员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评。不接收邮寄材料。

三、考评方法

本年度考评采用人机对话(以下简称机考)方式进行,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评。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命题和评分工作,我省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医学会负责安排。

四、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1012日至1026日。

2. 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1020日至10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过期不予受理)。

3. 打印准考证时间:1122日至11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4. 考试时间:1127日,上午9:00-10:3011:15-12:45。

五、考评咨询

1. 登录江苏省医学会网站:http://www.jsma.net.cn/cn/index.aspx,继教培训栏目查看考评有关注意事项。

2.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江苏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考试”进行关注。

3. 自2022年起,我会不再向各医疗机构发放纸质通知,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医学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六、考评注意事项

1.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1127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严禁携带手机、手表及其它电子设备进入试室)参加考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大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体温必须低于37.3°C),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准考证身份证;(2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如有*标识不能进校);(3接种疫苗的证明(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4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5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2. 考生可在考后两个月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查询成绩。

3. 自2018年起,成绩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化,考评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通知。

七、费用

考生自愿报名,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附件:1. 工作证明模板
                 2. 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

江苏省医学会科技教育部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