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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6773次 来源:江苏省医学会 作者:admin

 

苏医会继便函[2018]065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司《关于做好2018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国卫规划基装便函〔2018〕6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77号)的精神,我会将于2018年9月15日组织实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报考医师类专业。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
12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
21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医师
22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
24
乳腺X线摄影装置技师
31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医师
32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
41
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
42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
43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
5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
5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
61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
72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81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
82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
83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
84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二、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者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直接报名,提交所有报名信息及合格的电子照片后,方为网上报名成功。每人只可选报一种考评专业,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解放军系统报名者网上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医院名称。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报名表》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报名表还需经考生本人签字。(2)《工作证明》(具体格式参照江苏省医学会网站通知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照片页及包含姓名及执业范围等内容的个人信息页,技师、物理师、化学师不需要提供)(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明)(6)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于8月4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过期不予受理)集中送至江苏省医学会(南京市中央路42号,医学会楼五楼511会议室),现场进行报考人员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评。送材料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不接收邮寄材料。
三、考评方法
此次考评工作采用传统闭卷笔试的方式,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命题和评分工作,我省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医学会负责安排。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5日
2、 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8月4日至8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过期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考评咨询
1、登录江苏省医学会网站:http://www.jsma.net.cn/继续教育栏目查看考评有关注意事项。
2、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江苏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考试”进行关注。
六、考评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9月15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评。
2、考生可在考后两个月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查询成绩。
3、自2018年起,成绩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化,考评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通知。
七、费用
考生自愿报名,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八、联系电话:025-83620679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通知下载

          2、工作证明模板

          3、报名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