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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领导专题调研江苏省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次数:4384次 来源:江苏省医学会 作者:admin

717-18日,受江苏省卫计委委托,江苏省医学会组织并接待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周长强副局长、医疗安全与血液处高新强处长、中华医学会医鉴办李国红主任等一行五人来江苏就有关医疗损害鉴定工作进行的专题调研。

17日下午,调研组在江苏省医学会召开了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座谈会,省内部分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市医学会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朱春燕副处长主持座谈会。

会上,周长强副局长强调,江苏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方面的地方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在全国开展的较早、鉴定的例数较多且程序规范,鉴定结果在法院的采信率高,取得的经验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力他指出,本次调研主要是来学习江苏在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为国家卫健委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配合6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他希望到会的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以及实践中遇到的困难畅所欲言,特别是对国家卫健委起草的《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和《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2个讨论稿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江苏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朱春燕副处长介绍了我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以及我省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实行司法鉴定机构与医学会共同参与的“两元化”运行模式,指出鉴定工作必须坚持“同行评议”原则,鉴定实行“统一建库、动态管理”“同一收费和评判标准”等具体做法。江苏省医学会医鉴中心汇报了自《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全省医学会系统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开展概况,并介绍了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管理办公室承担的专家入库、专家产生、专家考核、专家出庭等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与会代表们就鉴定委托、鉴定程序、鉴定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和《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2个讨论稿中的具体条款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

会前,调研组旁听了江苏省医学会正在召开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周长强副局长等一行对江苏省医学会严谨、规范的鉴定会流程和专家认真、负责的鉴定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718日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南京医学会和东南司法鉴定所,详细了解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的受理、鉴定组产生、鉴定意见形成、案卷归档等环节。江苏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朱春燕副处长、江苏省医学会胡寅秘书长等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