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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除颤器的倡议

发布时间:2016-03-23 来源: 作者:
     心脏骤停是医学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心脏骤停常迅速导致患者死亡。资料显示85%以上的心脏骤停发生在医院外,如家庭,体育场馆、机场、购物中心、影院、游乐场、会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在我国每年因为心脏骤停引起猝死的病例超过54万人。及时正确的现场心肺复苏术(CPR)可以起死回生;现场CPR的核心技术是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和尽早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实施CPR和使用AED 越早,病人的存活机会越大;相反,每推迟一分钟,死亡率增加10%。CPR和AED是一种通过培训可以掌握、安全有效的急救技术。
    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城市交通拥堵而乡村交通不便,这给120急救人员及时赶到现场造成困难。如完全等待和依赖120救援,将使很多患者失去宝贵的急救时间,丧失获救机会,待120急救人员到达时已经出现不可逆损害甚至已经死亡。由于绝大多数心脏骤停发生在医院外,现场第一目击者多为普通群众而非医疗人员;第一目击者能否立即实施现场CPR和使用AED可能决定患者生死。这也是CPR和AED培训强调“三分提高、七分普及”的原因之一。
    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急救技术的普及,且取得显著成效。在美国,接受初级急救培训的人就有7000万,相当于全美总人口的1/3,而该比例在中国城市人口还不到0.1%。我国每年猝死约人约120万,其中心源性猝死的抢救存活率不足1%,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因此,在我国普及初级急救技术并在公共场所配置急救必需的AED等设备迫在眉睫。
   
为此,江苏省医学会灾难医学分会、急诊医学分会倡议:
1、在公共场所配置AED。在大量人群聚集的地方,如购物中心、车站、体育馆、学校、机场等处应逐渐配置AED。
2、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刊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和普及CPR技术和AED的使用方法。
3、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研究相关立法,鼓励第一目击者善意施救。承担急救技术普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资金,建立培训基地,培养师资力量。
    我们呼吁: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术组织、相关企业及社会各界力量团结起来,广泛参与CPR和AED的普及,为提高院外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