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江苏省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

关于召开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第四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4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含副省级城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各专业编委会、地方医师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208号)和《关于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电子化认证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3〕389号)等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前阶段工作经验,推动下一阶段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我会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定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第四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一)通报2013年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

  (二)部分省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经验交流;

  (三)落实和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电子化认证工作;

  (四)部署2014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4年3月12日上午,会期半天。3月11日报到,12日下午离会。

  三、 会议地点

  上海富豪东亚酒店(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00号,上海体育场内)

  四、 参会人员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及其人事司、医政医管局、综合监督局、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领导;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后勤部卫生部领导;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医管(政)处负责人各1名;

  (四)中国医师协会领导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各省级和副省级地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各1名;

  (六)中国医师协会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专业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编委会主任委员及秘书各1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邀请本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请参会人员填写《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第四次工作会议参会回执》,于2014年3月1日前传真至中国医师协会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

  (三)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四)会议联系人:王珊、王君君

  电话:18600650510、010-64150130

  传真:010-64151614

  邮箱:wangshan@cmda.org.cn

       通知下载地址:upfile/File/201402/14/1637306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