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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6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13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upfile/File/201308/26/17542054.pdf

 

 

     
                     
                    
                            苏医会继(2013)第00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
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司《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基装便函〔2013〕2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79号)的精神,我会将于2013年11月2日组织实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一)报名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
12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
21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医师
22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
24
乳腺X线摄影装置 技师
31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 医师
32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
41
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
42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
43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
5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
5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
61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仅限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
72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81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 医师
82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
83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
84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二)报名方法
(三)提交报名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交:(1)《报名表》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与网上报名所提交的同一底版、同一大小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需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2)《工作证明》(由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出具,证明该考生在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3)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医师类者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需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以上材料于2013年9月24日前一同快递至江苏省医学会。由省医学会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评。
2、邮寄地址:江苏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戈皓收(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620690、83620679),
二、考评方法
此次考评工作采用传统闭卷笔试的方式,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命题和评分工作,我省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医学会负责组织。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22日
2、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20日至9月28日
(接收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等审核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4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1日至11月2日
4、考试时间:1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考评安排
五、费用
2013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考生自愿报名,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报:省卫生厅规财处、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