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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师协会、江苏省医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医师终身荣誉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江苏省医学会 作者:admin

 

 

 

 

苏医协 [2013]第002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专科分会、各市医师协会、各市医学会:

我会于2011年6月26日庆祝首届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节之际隆重表彰了一批德高望重、德技双馨的优秀临床医师,受到全省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弘扬我省医疗卫生人员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我会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临床医师中开展第二届江苏省“医师终身荣誉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年龄85周岁及以上,仍健在(192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二)1953年1月1日前开始担任医师,长期、连续在临床一线工作;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深受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知名度;

(二)为我省临床医学学科、专科的建立、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省内医学界享有较高威望;

(三)曾获得江苏省医学会“终身医学成就奖”和江苏省医师协会“医师终身荣誉奖”者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三、推荐方法及要求

(一)推荐方法 “医师终身荣誉奖”的候选人由厅直、驻宁部队医疗卫生单位、各专科分会、各市医师协会、各市医学会根据推荐条件组织推荐。

(二)报送资料要求

1、厅直、驻宁部队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人选,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盖章,直接报送我会;

2、由各专科分会推荐的人选,经主委签字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盖章后由分会报送我会;

3、由各市医师协会、各市医学会推荐的人选,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盖章,市医师协会审核后报送我会。

(三)评选方法 由江苏省医师协会、江苏省医学会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各分会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评选出拟表彰人选。评选结果将在网站和拟获奖人选所在单位公布,并结合“6·26中国医师节”庆祝活动,宣传其优秀事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四)联系方式 推荐单位、各专科分会、各市医师协会、各市医学会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江苏省“医师终身荣誉奖”推荐表后,于2013年4月22日前寄江苏省医师协会 范晓燕 收(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620665、13813976698。

 

附件:第二届江苏省“医师终身荣誉奖”推荐表

 

 

 

 

 

江苏省医师协会

江苏省医学会

2013年4月1日

 

 

 

 


抄送:江苏省中医学会、江苏省口腔医学会、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江苏省康复医学会

江苏省医师协会 江苏省医学会    2013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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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