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就“人民法院如何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损害鉴定、如何提供完整和真实的鉴定证据资料,医疗损害鉴定分析意见三段论的表述、鉴定专家必须在鉴定书上签名和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以及如何规范鉴定流程、加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全省统一的鉴定路径,主审法官列席鉴定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听取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针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认定虽有缺陷但无因果关系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采取三种审判模式做法的经验介绍。
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政勇建议医学会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损害鉴定的公信力,人民法院审判中要正确运用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实行专人审理,成立专业合议庭。司法鉴定处副处长王增良对医学会施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基础和重要性,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绩进行了充分的肯定。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华轶要求医学会鉴定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和医学知识的学习,建立与人民法院固定的联络机制,确保鉴定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