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医会(2010)第007号
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在我省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我省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根据《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经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卫生厅批准,我会自2010年起设立江苏医学科技奖。
我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江苏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每年评选一次,授奖一次。以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医学科普、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同时我会将从获得江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中华医学科技奖。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我会做好奖励评审和推荐工作。
江苏省医学会
二О一О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奖 设立 通知
抄报: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南京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各市卫生局、各有关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