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祖瑚副厅长在全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发布时间:2009-09-01
来源:江苏省医学会
作者:admin
黄祖瑚副厅长在听取省市医鉴办半年工作汇报后,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医鉴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医鉴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医鉴办的职能定位。从行政角度来讲,医鉴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职能;从业务技术角度来讲,医鉴工作是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技术保障;从社会效益角度来讲,医鉴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的公益性工作。医鉴工作是长期性工作,从发展的眼光、科学的角度来看,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目前医疗需求“井喷”,医疗机构的人员、设施跟不上医疗需求的增长,为和谐医患关系埋下了隐患,医患纠纷的出现不可避免,各级医鉴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医鉴工作的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认认真真把工作做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必须高度认识医鉴工作的重要性,从各个方面对医鉴工作给予支持。
二、切实加强医鉴办的自身建设,确保医鉴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医鉴队伍的建设。医鉴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代表着卫生行政部门的形象,必须要加强医鉴队伍的作风建设;医鉴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医鉴队伍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医鉴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医鉴工作制度,规范程序是达到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鉴定过程中要坚持“三不”原则:即受理委托不草率,鉴定过程不马虎,鉴定结论不含糊。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符合业务强、鉴定能力强、公正性强的“三强”专家队伍,鉴定中既要相信专家、依靠专家,同时也要加强对专家队伍的管理,通过激励手段(如评选优秀鉴定专家)来调动专家参与鉴定的积极性,对经常推诿的专家,让其退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及其它评审专家队伍。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鉴定工作开展的合力。医鉴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很多部门参与其中,鉴定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参与协调,共同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加强与各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沟通,为医患双方寻找除技术鉴定外另一种解决纠纷与矛盾的途径;加强与信访机构的对接工作;省市、各市之间也要加强沟通配合。
四、加强医鉴管理,充分发挥医鉴机构的作用。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到三个落实,即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条件落实,指导医鉴机构延伸医鉴工作的成果,加强各级医鉴机构的质量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寻找、研究医疗差错、事故的成因与对策,防范医疗事故。
黄祖瑚副厅长强调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医学会克服人员少、经费紧、条件差的困难,在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实践证明,医学会有能力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而且越来越被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乃至全社会认可。医鉴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医鉴部门克服困难,进一步增强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