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0-02-22
来源:江苏省医学会
作者:admin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医疗机构开展《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指出,在贯彻执行《规范》中有何问题和经验,请及时与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医疗服务监管司 王川、王乐陈
联系电话:010-6879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