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医疗鉴定>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医疗损害鉴定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6 浏览次数:10177次 来源:江苏省医学会 作者:admin

为规范我省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受省卫生厅医政处委托,我会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医疗损害鉴定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办公室。

 

 

江苏省医学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医疗损害鉴定专家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