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的正规中文名称叫做重症医学科,在日本称为救命救急科,顾名思义就是对病情危重的病人进行监测治疗的科室。
ICU起源于19世纪50年代克里米亚战争时期,南丁格尔在临床工作中提出应该将危重病人集中起来管理,形成ICU雏形。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战士受到枪伤后大量失血、血压下降称为休克,休克意味着死亡,建立休克病房、将休克伤员集中起来积极输液、输血挽救了大量伤员的生命。朝鲜战争期间对于枪伤导致大量失血休克患者即使大量输血、输液使血压恢复,但仍有部分伤员死于急性肾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伤员不仅仅需要外科医生手术和输血、输液治疗,还需要内科医生参与肾功能衰竭的治疗,此类病人需要集中起来有专门的医护人员针对出血、休克和肾功能衰竭进行监测和治疗。越南战争期间失血性休克的部分伤员在大量输血、输液治疗纠正休克前后发生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治疗,此类病人病情涉及循环、肾脏、呼吸等多个器官,而临床医学分工却越来越细,看心脏病的医生不会看肺部疾病、看神经疾病的医生不会看肾脏疾病,因此需要成立专门病房和专业的医护人员对多个器官同时存在疾病的患者进行治疗,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在欧美国家相继成立ICU。
我国的ICU雏形于20世纪50年代北京协和医院曾宪九教授提出的创伤病房、70年代天津的“三衰”病房。在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北京协和医院陈德昌教授建立了中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第一张ICU病床,并于1984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重症医学科。20世纪90年代随着等级医院评审,全国各地成立了形式各样的ICU,在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卫生部的诊疗科目中并没有单独设置ICU科目。
2003年非典型肺炎(SARS)重症病人在ICU医护人员的精心监测和治疗下抢救成功率明显提高,突显了ICU医护人员在危重病人救治方面的能力和水平,2005年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在北京成立,我国ICU医护人员终于有了自己的组织。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危重伤员的抢救治疗又是在ICU医护人员主导下完成的,以致时任卫生部长陈竺发出感叹“建立在重症医学平台上的多学科合作是危重病人救治的最佳模式”,充分肯定了ICU的作用和地位。2008年国家标准委员会授予重症医学学科代码320.58,卫生部明确ICU是与内、外、妇、儿并列的一级诊疗科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立重症医学科,至此,我国重症医学才真正有了名分。随着我国医改的推行,三级医院主要针对疑难危重病人,而危重病人就应该收治到ICU进行监测和治疗,由此我国重症医学发展进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