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学会核医学分会遴选青年委员
发布时间: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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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拟设青年委员。江苏省医学会批复,同意核医学分会设青年委员,要求推荐青年委员人选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学风正派,团结同行,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组织活动的能力,年龄40岁以下(1973.1.1后出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
核医学分会迅速组织青年委员遴选工作。由本届分会委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登记表,并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和学术业绩。根据个人学术业绩评分、排序,分会主委副主委会议讨论、并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确定青年委员推荐名单,上报江苏省医学会审批。
经江苏省医学会批准当选的核医学分会青年委员,将在核医学分会年会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