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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浏览次数:2634次 来源: 作者:

 

 
 
各市医学会:
经研究,决定评选我会优秀专职学会工作者,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省、市医学会工作三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学会工作,爱岗敬业,尊重专家,团结会员,具有求实、创新与协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任劳任怨、成绩显著;
(二)竭诚为广大会员服务,得到领导、同事公认,受到专家、会员好评;
(三)积极组织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科学普及、科技咨询等各项学会活动,出色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项培训等政府委托工作任务,并在学会管理方面,开拓进取,取得突出成绩。
三、名额分配
限额18名。其中省医学会、南京市医学会各3名,其他市医学会各1名。
四、推荐程序
由各市医学会按要求等额评选并上报,省医学会审核确认。
五、表彰
在省医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其他
请在www.jsma.net.cn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2011-2015年度)”并认真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江苏省医学会维权自律部范晓燕收(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620665、13813976698;电子版材料请同期发至邮箱:summerxyyan@126.com
 
2016年4月12日
 
附件: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2011-2015年度)upfile/File/201604/13/17074584.doc